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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力度

福建省泉州市自2005年开始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形成较为完善的一套监管体系。自2019年12月起通过“互联网+监管”,实现依托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为平台的在线监管模式,截止目前全市使用监管系统开展预售资金监管的银行40家(含网点)、监管开发项目69个。

创新监管模式 减轻企业负担

资金监管范围更广更全面。将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开发贷款和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等纳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体系,要求专款专用于重点资金(工程款)的拨付,一般监管资金优先偿还贷款利息,降低了房地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系统风险。同时将预售资金的定金纳入监管,并对于首付款、分期付款、贷款等资金入账时间,实名入账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落实了反洗钱的相关规定,要求监管银行应严格履行资金监管协议的义务,防患开发企业挪用预售资金。

实行重点资金监管,防范烂尾楼工程发生。对保障工程建设的资金实行重点监管,重点监管资金专项用于支付预售项目工程建设费用,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防患烂尾楼风险。取消未收款和后续可预售资金测算进预算资金总额,避免因销售困难和银行贷款额度紧张导致监管账户预留重点资金不够支付工程款。在留足重点监管资金前提下,项目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下,开发企业可以提取一般监管资金拨付至其基本户,监管部门不审核资金用途,减轻了企业负担,优化了营商环境。

实现系统互联共享 确保资金安全

对接商品房网签备案系统。系统支持与当地商品房网签系统对接,监控商品房合同履行状态,确保购房人的购房款能够及时进入监管专户,切实保障购房人权益。企业未及时缴存购房款的,系统可进行风险提示,未及时到账的自动暂定其网签。

对接银行业务管理系统。一是与各监管银行账务系统对接,资金出入账流水信息实时同步至监管系统;二是与银行在线支付系统对接,购房款缴存,直接进入监管账户,防止开发企业挪用购房款;三是与银行信贷系统对接,实现贷款下放,实时通知监管系统,确保按揭款全额到账;四是与银行财务系统对接,实现资金拨付,银行财务系统自动核对校验,保障监管账户资金安全(部分银行账务系统资金拨付时,输入监管业务号,可自动调取监管系统信息核验拨付金额及开发商账户;若核验不通过,则转账失败,避免人为转账失误)

对接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系统。监管系统与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系统对接,根据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系统要求将预售资金监管业务办件时间、办件结果等数据推送到审批系统。

对接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监管系统与市数字办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对接,推送合同资金到账与资金使用等数据至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提供相关部门查询共享。

据悉,泉州市通过房地产销售网签备案系统和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的数据对接共享,把楼盘信息、购房人、房屋坐落、首付款、贷款、监管账号和抵押登记时间等相关数据推送到预售资金监管系统,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对数据进行处理,根据监管规则生成资金监管提示,对未及时足额入账的项目进行风控和提醒,当首付款及贷款超出规定时限未存入监管账户的,将锁定开发企业办理网上签约业务。当开发企业超期未核对支出,将锁定资金,实现自动暂定公司或项目的网签备案和预售资金拨付。在资金监管中发现项目存在问题时,也可通过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手动冻结项目的网签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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